面谈前
K1/K2未婚夫(妻)类签证
第一步
美国公民在其居住区域的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提交I-129F申请表。
注意:I-129F只能在美国提交。
第二步
被批准的I-129F会直接寄往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然后再寄往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由签证中心寄往广州的时间通常为3-4个月。请注意,但是由于中国海关的清关手续问题,由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寄至领事馆的档案会有延误。
第三步
当广州领事馆收到批准的申请档案,就会给你的未婚夫(妻)邮寄说明邮包(也称为3号邮包)
注意:如果你的未婚夫(妻)的地址有所更新, 请立即与美国签证中心联系(如果档案已到广州,则与广州领事馆联系)确保邮寄材料没有遗失。
第四步
收到填写完整的3号邮包表格后,领事馆会为你的受益人安排面谈。面谈安排的时间通常为收到上述表格后的2-4个月。
移民签证申请的电子化处理试验计划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开展了一项新的试验计划,即移民签证申请的电子化处理。 在此计划里, 所有与您申请档案相关的材料将以电子化的联络方式发送到领事馆,而不再采用传统的邮寄方法 。此举能大大提高签证申请处理的速度和效率,同时避免因采用传统邮寄方法投递而引起的延误。
移民签证申请的电子化处理计划仅适用于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处理的签证申请,而且在目前的阶段只适用于以下类别的签证申请:IR-1, IR-2, CR-1, CR-2, IR-5, F1, F2A, F2B, F3, 和F4。
请注意:
根据签证中心的规定,K 类签证(即配偶/未婚夫妻类非移民签证)申请的电子化处理将以不同的程序办理。对此类签证而言,即使申请档案以电子化方式从签证中心发送到领事馆, 本馆仍需要与签证申请人联系以便在安排签证面谈时间之前获取更多的相关文件。
如果您是K 类签证申请人并已选择参加电子化处理, 您仍须等候领事馆以传统邮寄的方式给您寄出相关的指引。
如想获得更多相关信息, 请浏览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移民申请电子化处理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