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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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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别

     移民受益人的签证类别取决于美国申请人向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移民时的类别。大多数情况下,签证类别是由根据美国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关系而决定。根据移民法律的规定, 一些签证类别的申请可以立即开始办理,而另外一些签证类别则有数量上的限制,必须要等到一定的时期后才有资格开始办理。即被限定数量的签证申请只有在它的排期到后方可以办理。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批准其移民申请并将档案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签证部后便具有资格参加签证的面谈。所谓的“直系亲属”是指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指未婚和21周岁以下)。每一位直系亲属都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移民申请档案。

美国公民海外家属的签证申请类别

  • 受签证配额数量限制的签证类别

F1:美国公民未婚子女类签证
F3:美国公民已婚子女类签证
F4:美国公民兄弟姐妹类签证

受签证配额数量限制的美国绿卡持有者的海外家属签证类别

F2A: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
F2B: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劳工类移民签证类别

E1:第一类优先
E2: 第二类优先
E3: 第三类优先
E4: 第四类优先
E5: 第五类优先

其他签证类别

SB1:回美签证
DV:抽签签证

随后赴美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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